醫院廢水治理工程的原則如下:
(1)先要特別注意防止傳染病病原體的排放和環境污染,對可能排放大量傳染病病原體和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的傳染病醫院要進行嚴格的消毒預處理,達到相應的醫院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后才能進入污水處理站。在可能的情況下,被傳染病病菌污染的污水應與其他污水分開處理,以減少消毒劑的用量,增強消毒效果。
(2)含有部分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廢水應分開收集,盡可能分開處理,防止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污水綜合處理系統。
(3)含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先在衰變池中衰變,然后排入污水綜合處理系統。
(4)綜合醫院污水應根據其排放去向,按不同要求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向外排放。
(5)用于含菌醫院污水消毒的消毒劑應安全可靠、操作簡單、成本低、效率高,并應結合當地情況選用。在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一般可以使用次氯酸鈉和漂白粉作為消毒劑,在商品供應困難的地區可以使用現場準備的小型次氯酸鈉生產設備。為了減少有機氯化合物對環境造成的二次污染,還可以使用二氧化氯發生器產生二氧化氯,或者使用臭氧和紫外線對污水進行消毒。液氯是常用的消毒劑,在供應方便、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在人口不太密集的地區使用。
(6)為了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對周圍水體的污染,醫院廢水必須就地處理。
(7)綜合考慮綜合醫院和傳染病室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強化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建筑應急能力。
(8)醫院廢水對人類社會生活影響很大,直接排放會造成環境污染,是健康疾病的源頭。必須經過消毒處理后才能排放到外界。